为虎生翼 为锦添花——昆明市总“工会维权‘意见书’、‘建议书’”成功推行3周年追记
2014-10-22 09:47:34   来源:工人日报   评论:0 点击:

假如中国工会及其维护职工权益的各项制度、机制、体制是一头虓勇的猛虎,那么,昆明市总创制的“两书”则使它生出了双翼;假如中国工会维权已取得的成就是一幅绚烂的织锦,那么,昆明市总发明的“两书”是这幅织锦上新增的两朵娇艳的花。

2013年10月10日,昆阳街道工会联合会以【2013】“昆阳工维字第10号”的文号向昆阳街道办事处发送了一份《工会维权意见书》,针对存在的违法用人问题提出了4条意见:

1.坚持岗位急需、严格控制的原则制定统一的招聘程序,统一管理,合理使用。

2.按照按劳取酬的原则,根据岗位性质、技术含量和劳动强度的不同,依据当地同类人员工资水平,分别确定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和有关待遇;

3.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书》,按照规定购买相关保险,依法完善用工程序;

4.合理规定招聘人员的休假制度。

请你办针对以上4条意见进行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于2013年10月15日前向我街道工会联合会作出书面回复。

10月15日,昆阳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回复,承认“《意见书》提出的问题客观存在……针对你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及时进行了整改落实。”

街道办事处作出了4项答复:

1.各站所聘用人员必须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提出申请,经党工委会议决定后作出是否准予聘用的决定。

2.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分为3个等次和类别:临时工聘用人员工资基数为每月1300元,街道办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每月120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基数确定为每月1600元,同时给予连聘补助、加班补助和学历职称补助;公益性岗位工资按照派出单位签订的合同标准执行,在此基础上办事处再加每月400元的补贴,街道办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街道办与招聘人员签订正式的《劳动用工合同书》,并按社保相关要求为其购买社会保险。

4.凡招聘人员病假、丧假、产假、婚假、事假等参照机关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其实,昆阳街道工会联合会所发的这份“意见书”不仅催生了对违法用工的整改,还催生了一份红头文件。

同年12月20日,昆阳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联合发出了是年的55号文件《昆阳街道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文件一共八章26条,将昆阳街道办事处所属各单位聘用人员纳入正规渠道管理使用,彻底消除了违法用人的隐患。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施祥说,“这153人中,有100来人用在扑火、综合执法、抢险救灾,违法用工风险非常大,现在办事处党工委和街道办择善而从,听取了工会的意见,积极纠正用人偏差,避免了可能出现的严重后果。”

他补充说,“即使不出事,这些岗位用的都是年轻人,到一定时候不用了,没有法律手续,对人家也不公平。”

昆阳街道工会联合会的这份“意见书”所形成的案例引起了戚永宏、赵涤群、彭萍安的高度关注,原来的设计观念中,“意见书”的发送对象潜意识里都是企业,没想到会扩大发送范围,发到党政机关,而党政领导择善而从,尊重“意见书”的预警和及时提醒,迅速纠正了失误。

彭萍安高兴极了,“原本是想找一个执鞭放羊的村姑,结果找到了一个跳芭蕾舞的公主。”

实际上,昆阳街道工会的做法并没有逸出市总2011年48号文件所述及的工作范畴。

到了这时,刘贵红才告诉记者,他在起草市总“昆工【2011】48号”文件时,在一个特定措辞上颇费周章,“文件涉及的工作对象,我没有用‘企业’或者‘企事业’,而是选择了‘用人单位’,这是个内涵和外延都比较大的概念,若用了‘企业’或‘企事业’,就有疏漏,会漏掉基层党政机关这个用工的‘大主顾’。”

他说,“我有在劳动执法监察部门工作的经历,我知道,违法用工也会发生在我们容易疏忽的党政机关。”

此外,昆阳街道工会这份“意见书”还开了工会组织向同级党政领导“撄龙鳞”式的“犯颜直谏”的先河,为全市基层工会树了一个值得称道的范例。

8月18日,记者在嵩明县采访时,和县总常务副主席刘锦仙分享了昆阳街道工会的这个经典案例,刘锦仙一听立马“顿悟”了,她说,嵩明县的乡镇党政机关也有这种现象,“我们下半年专门调查梳理一下,也给乡镇党政领导发一份‘意见书’,敦促他们规范用工。”

事实上,从记者了解的情况看,基层党政机关违法用工也不止是晋宁、嵩明的“特例”,而是全省乃至全国各地相当普遍的一种现象,所以,昆阳街道工会的这一举动,一旦引起党政领导重视,意义非常。

“意见书”的“溢出效应”之二:作为呈堂证供的“铁证”

别以为当个保安容易,自己是不是保安,有时候需要法官很严肃地审理一番,才会有定论。

2013年3月14日,听到自己被安宁市人民法院判决为“保安”后,“老保安”游绍良总算欣慰了。

为了证明自己曾经是保安公司的保安,他自2012年7月就开始了这个“证明”的历程,反映、求告,直至劳动仲裁都不能证明他做过保安。

最后还是工会帮他,才在法院被还原为“保安”。

2011年12月30日,安宁市草铺镇下古屯村时年55岁半的游绍良来到一家保安公司应聘,当上了保安,旋即被公司派遣到位于草铺的昆钢新区保安中队工作,到2012年6月,他干了正好半年。

6月19日下午17点50分,他骑自行车在去高山水池上班的途中摔倒,致左脚骨中下骨骨折,伤情严重,保安同事宋某发现游绍良受伤后电话向保安队长请示,然后用电动车将游绍良送到草铺卫生院救治,卫生院一看伤情严重,囿于自身的条件不敢接治,宋某就将游绍良送回家中,游被家人送到安宁市中医院医治。

自此以后,保安公司便没事人一般,对游绍良的伤情及医治情况不闻不问,仿佛与自己毫无关系。

游绍良非常恼火,多方反映无效后,他想到了一个地方,想到了一个人。

这个地方是草铺街道工会联合会农民工维权站,这个人是朱绍宏。

朱绍宏是草埔街道工会联合会的常务副主席、农民工维权站站长,干工会工作已经20年,经验丰富,处事老到。

朱绍宏这些年专门干维护农民工权益的苦差事、大难事,帮助了不少农民工,因此声名大噪。

游绍良案件发生后,7月17日,朱绍宏带着街道办司法所周友学、工会组织员周兴林,以及下古屯村村干部王荣贵、游继琼等人来到昆钢新区建设指挥部,通过指挥长将该保安公司保安队长余光华叫来协商解决游绍良受伤事,同时,朱绍宏叫周兴林拿出一份《工会维权意见书》叫余光华签收,余光华看完后,因没有单位印鉴,就在《意见书》上的“被监督单位”一栏下签下自己的姓名。

这份《意见书》载明,“你单位在保障职工劳动安全和生命健康权利工作方面存在以下问题:你公司员工游绍良在上班期间发生意外伤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之规定,请你单位对上述问题认真研究,及时协调和处理……”

“后来这家保安公司玩名堂,销毁了可以证明游绍良和他们有劳动关系的所有证据,不承认游绍良是他们的保安。”直到2014年7月28日记者就此案采访朱绍宏时,他仍然激愤不已,“对方要我们走法律程序,好,那就走,可是在安宁市劳动仲裁院,由于保安公司销毁证据,游绍良败诉了。”

愤怒之下,朱绍宏跑去市劳动仲裁院,揪住了院长“大骂”一顿,“院长说,‘我无法,我们去保安公司了,找不到任何可以证明游绍良是它职工的依据。’案子按程序只好上法院。”

在法院,原告游绍良可以出示证明自己曾经是保安的证据有这么几个:

上班所穿的保安制服;工会调解纠纷时双方在会议室的照片;工会维权意见书原件。

2013年3月13日,朱绍宏作为游绍良的代理人出庭为之辩护。

“第一个证据法庭不认,对方称保安制服可以在街上买到,不足以证明游是他们的保安。第二个证据有点软,只能说明保安工地的人和我们在一起,但不能说明就是在一起商量解决游的工伤问题。”朱绍宏回忆道,“第三个证据,也就是《工会维权意见书》最硬,不仅有保安队长的签名,而且内容就是说游绍良是他们的职工。法官问到庭的保安队长,‘是不是你签的字?’余光华回答‘是’。法官问,‘不是你们的职工,你为什么要签字?’保安公司哑口无言。”

最后,就是依据这份“意见书”,法院作出判决:

“原告游绍良与被告云南ZH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从2011年12月30日起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意见书”成为帮助职工打官司的证据,和前述昆阳街道工会用来纠正基层政府用工不当的作用一样,也是始料未及的,它给各级工会干部开辟了一个全新的工作视野。

“意见书”的“溢出效应”之三:外企“大山”公司成为尊重工会“意见”的“昆明范本”

拥有职工650人的云南大山饮品有限公司处于“山”、“水”之间——企业名叫“大山”,所做产品则是饮用水。

市总发出文件要求推行“两书”,“大山”绝对是急先锋,仅2011年11月到次年的1月10日,就连续向行政发出三份“意见书”。

第一份“意见书”的锋芒直指行政管理方,主题是“损有余补不足”。

2011年11月18日,“大山”公司工会向行政发出了第一份“意见书”,要求行政方开展“爱心捐赠关爱员工”活动以解决部分职工季节性收入过低的问题,理由是当时部分职工月货币收入低于2000元,“意见”要求11月25日回复,结果行政方22日就回复,决定由现职经理级以上管理干部捐款赈济低收入职工。

经理级干部每月捐出总收入的5%,总监级以上捐出10%,时任总经理山国勇捐出100%,为期3个月。

通过这份“意见书”,得到了6万多元的资金,惠及168名低收入职工。

意犹未尽,12月16日,“大山”工会又向行政开出了第二份“意见书”,这次要求职工免费中餐标准,本来就是免费餐,但因为餐标每人每顿才10元,且餐馆选择不当,大伙儿吃不好,所以“得寸进尺”,要求餐标提升至每人每餐12元,并更换餐馆。

18日,行政方回复,完全同意,只做了一处改动,将意见书所要求的提升餐标由12元变为13元。过了25天,即2012年1月10日,“大山”工会又提出第三份“意见书”,要求增加2012年职工工资总额,当年增幅不低于10%,从1月1日起执行。

15日,行政方回复,是年职工工资总额由2500万元增为2800万元,但增长幅度没有“尊重”工会,不是10%,而是12%。

2013年1月10日,“大山”工会又向行政连发了两份“意见书”。

第一份“意见书”要求调整“2013年工资分配方案”,第一,不分级别,在头年基础上,将所有职工月薪人均增200元。第二,将总监级以上管理干部每人每月新增的500元削去300元,以“削峰填谷”。18日,行政方回复,“照工会意见办。”

第二份“意见书”的内容涉及浮动工资,“意见”要求将总监级以上高管浮动工资从头年的6000元“略微下调”,而普通员工的1350元不动,旨在降低浮动工资高低倍率,体现公平。

18日行政方回复,“第一,员工的月浮动工资保留2012年的标准不变,最基层员工为1350元。第二,公司高管总监级人员为最高工资级别,月浮动工资采纳工会意见,不增加,反而应该略有下降,改变原定方案7200元,维持2012年的每月6000元的标准,再下降200元,为5800元。”

这样,最高与最低的倍比为4.30倍,比2012年的4.44倍下降了0.14。

进入2014年,“大山”工会为难的是,提“意见”已经很难找到由头了。

外企“大山”的工会工作之好,不少国企亦难望其项背,一直是昆明市总领导引以为自豪的“先锋”型企业,为什么做得好?用8个字可以概括——工会“很硬”,老板“懂事”。

“大山”工会做得好,还和一个人极有关系,他叫王飞锦,是“大山”公司的党委书记、工会主席。

“大山使用‘两书’维权的意义与众不同,我们的老板雀巢公司很讲规则,他们尊重工会,契约意识很强,无论做什么,必须有依据,工会提的‘意见书’对他们而言,不亚于中国的法律性规范,只要有,基本都会尊重并赞同施行的。”

王飞锦告诉记者。

 

(三)悠远的目光:“成功不必在我,而功力必不唐捐。”

历时两个半月的采访,记者感到,昆明市总3年的“两书”工作有一个共同点:只要是工会工作全面“开花”的县市区,“两书”工作也做得很好。

比如安宁市总工会,不仅出了草铺街道工会联合会主席朱绍宏这样的“黑马”,而且其“意见书”发送数量亦可观,安宁市总主席王梅告诉记者,“截至8月1日,安宁市各级工会已经发出359份‘意见书’,份份有回复,份份有整改落实。”

“这么好的维权手段,为什么不使劲儿用呢?”她反问道。

昆明市五华区各级工会从2012年至今,全区各级工会发出了《工会维权意见书》逾千份,涉及签订劳动合同、职工社会保险、安全生产、职工文化等多方面的维权。

五华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张丽萍说,“这样的方式表达维护职工权益很受企业重视,一般都会积极配合,往往在提‘意见’阶段就能把问题解决了。”

她说,3年来,五华区总一直把“两书”视为五华区各级工会维护职工权益最重要、最好使的利器之一。

昆明市总的“两书”维权模式还得到全总领导的关注。

原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段敦厚2013年4月25日到昆明市总实地调研了“两书”工作,对“两书”给予了充分肯定。

早在“两书”工作刚刚在全市铺开推进不久,由于《工人日报》的报道,2012年3月26日至30日,全总基层组织建设部副部长王英带队,专程赴昆明市总考察“两书”工作开展情况。

2014年7月22日~23日,全国工会保障工作会议在南京召开,作为8家在大会讲台交流工作经验的工会领导之一,彭萍安在会上作了题为《在制度创新中探索工会维权新途径》的发言,第一次正式在全国工会层面将昆明市总创新的维权“两书”工作成绩及其经验向全总领导和全国工会同行作了展示。

据彭萍安介绍,她发言后,不少省市区总工会的领导纷纷前来探听“两书”工作细节,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

云南省总领导更是对昆明市总的“两书”维权创新工作给予了极大关注和支持。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主席张百如多次在不同场合要求关注、关心昆明市的这项工作创新,把这项工作视为全省推行“一活动一工程”体系中的重要一环。

省总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王惠萍多次和记者谈到这项工作,要求记者及时把工作进展向她报告,“昆明市总在云南,是出先进经验、出典型人物的工会排头兵,现在工会维权‘两书’工作创新,他们做得好,是云南工会人的光荣,希望《工人日报》多宣传、多报道、多为他们总结,让全省工会都分享他们的成功经验。”

省总副主席彭增梅多次听取昆明市总关于这项工作的专题汇报,鼓励他们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为全省工会维护工作趟出一条新路子,她指示相关部门及时把昆明市这项工作的一些好经验嫁接到省总的对应工作体系中。

分管宣传的副主席尚建明多次指示各新闻单位密切关注昆明市总的“两书”工作,及时宣传报道,“昆明市工会工作做得怎样,对全省工会的影响都是很大的,他们出了这么一个好经验、好做法,要加强宣传报道。”

8月3日,昭通市鲁甸县龙头山发生里氏6.5级地震,而后记者在震中现场遇到昭通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吴敏,聊完工会救灾工作,吴敏居然还有“闲情逸致”说到昆明市的“两书”工作,她告诉记者,救灾过后,她要率昭通工会的领导专门到昆明市总去取经,学习昆明市总的“两书”工作,“我已经多次和彭萍安副主席联系了,如果不是地震,我们早就去学习了。”

昆明市总“两书”芳香馥郁,正在“芬馥肸蠁”。

采访结束了,“两书”工作报道即将以大篇幅推出,戚永宏依旧强调:“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隅”。

藏书丰富,且手不释卷的戚永宏的思维总是超前。

戚永宏从昆明市总现有的条件和职工所处的生存、工作状态以及某些发展苗头出发,在思考一个问题——

“昆明市社会经济状况随着各级党委、政府带领全市人民奋斗,会越来越好,当职工的就业技能提升了,促进了就业,生计问题解决了,他们会需要什么?”

“我想他们会有对精神文化生活高品质的强烈需求,工会不提前布局谋篇,到时候自己很被动。”

从戚永宏的侃侃而谈中,不难嗅到美国社会心理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在20世纪40年代提出的关于人的“需求层次理论”的浓烈气味。

戚永宏对国外的文体设施功能颇为了解,“诸如足球场、篮球场等类体育文化场馆,是面向全社会的,不像中国,即使有这些场馆,也只能是少数特殊群体的‘领域’。”

“有一次,我参加市里的规划委员会的一个会议,事关文化体育设施场地的规划,我就讲了国外的做法。马上市里有一个园林规划工作会议,我要出席,我还要去讲一个道理,社会的也就是职工的,要从社会化的角度思考职工的位置。”

戚永宏说,“我在想下一步市总新的工作创新和亮点,就是整合工会现有的各种有形和无形的资源,形成三个平台,依次是,首先要提升职工的技术技能和业务素质,进而解决他们的生存生活问题,最后解决职工在物质生活基本得到保障或者满足后会进一步提出的精神文化需求,用三个关键词来简单表述,就是:素质、生计、精神。”

“搭建第一个提升职工就业技能和素质的平台,要让职工学有去处,让他们的素质得以提升,就业技能得以掌握,实现就业,这个平台是市总的三网合一。第二,已经打造好的农民工维权中心、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工会会员服务中心等‘三中心’,有20多个项目支撑,用以解决职工的各种利益诉求;第三,打造精神文化需求平台,解决职工‘饱食暖衣’之后的精神文化需求,我们有文化宫、俱乐部、影剧院、歌舞厅、健身中心等现成的平台可资利用。”

“我觉得,这也是昆明工会工作的亮点,希望你们媒体关注宣传。”

“我不求所有,但求所在,我坚信一个道理,”他用胡适先生当年勉励学子的一句话来表明心志,“成功不必在我,而功力必不唐捐。”

“‘唐捐’是一个带‘佛味’的词汇,意思是‘虚掷、虚耗’或者‘白白地丢了’。”

戚永宏解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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